上司在女下屬桌上撒體毛、抹不明物… 僅告成「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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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JTBC《事件班長》節目公開了一名自稱在職場遭遇荒唐事件的 A 某的故事。

根據 A 某所述,事件始於去年 8 月。在仁川某公司任職的 A 當時感覺有人在她的辦公桌上撒體毛。她原本以為只是心理作用,但類似的事情每週都會重複發生幾次。

體毛散落在滑鼠墊上、筆電縫隙等各處。她甚至曾在穿上掛在椅子上的制服,將手伸進口袋後,竟摸到指縫間夾著體毛。但她完全無法預料是辦公室裡誰做的,最後她決定在桌上安裝家用監視器。

兇手的身分令人震驚。A 某安裝的監視器在感測到動作時會發送通知,而某次通知在她上班前 10 分鐘左右響起。當她抵達公司時,發現桌上又被撒了體毛,隨即查看監視器畫面。

兇手竟是她的直屬上司、50 多歲的高層主管 B 某。B 某將體毛撒在 A 某桌上,並搓揉雙手,彷彿是要把什麼東西抹在滑鼠上的動作。

由於 B 某是公司內影響力巨大的高層,A 某曾猶豫是否要舉發他,最後還是鼓起勇氣告知人事部門。人事部門立即將兩人隔離,而當 A 某打包搬離座位後,B 某主動向公司承認那是他做的。被問及動機時,B 某竟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那樣。」

B 某還向公司要求,希望在自願離職的同時能讓他領取失業救濟金。儘管 A 某不願意收,他仍試圖支付 300 萬韓元的慰問金。

A 某隨後向警方報案,於今年 1 月以違反《性暴力處罰法》、《跟蹤騷擾處罰法》、侮辱罪及損壞財物罪等四項罪名控告 B 某。但調查結果僅依「損壞財物罪」被移送檢方。理由是並無直接的身體接觸或猥褻行為,僅憑偷偷接近座位的行為,難以認定是利用職場地位進行權勢猥褻。

至於跟蹤騷擾罪,則因 A 某事前並不知情,且在採取隔離措施後 B 某無進一步接近或聯繫,因此被裁定不予移送。侮辱罪方面,雖認定 A 某感受到性羞辱,但因難以視為侮辱行為而未獲採納。

A 某表示難以接受調查結果,計畫申請重審。她告訴 JTBC《事件班長》:「事件發生後,不吃安眠藥就無法入睡,每天凌晨都會驚醒。我會努力讓我的受害經歷成為一個案例,希望總有一天這類傷害能被司法所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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