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娜勑職場霸凌案延燒,首以被告身分接受調查卻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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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對前經紀人職場霸凌而中斷活動的搞笑藝人朴娜勑,原定首次以被告身分接受警方調查的行程確認已延期。

11日,朴娜勑方表示:「原定於12日進行的警方調查行程,因現場安全考量及健康問題已申請延期。我們並沒有任何迴避調查的意圖,將於近期內前往警局誠實接受調查。」並補充說:「目前尚未確定後續的出勤日期。」

朴娜勑與前經紀人 A 某的糾紛於去年12月初曝光。 A 某與經紀人 B 某於去年12月3日,以職場霸凌、未支付代墊款項等理由,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提出不動產假扣押聲請,並向《Dispatch》爆料,使事件公諸於世。

隨後他們也向江南警察署追加控告朴娜勑涉嫌特殊傷害、散布虛假事實、名譽毀損、違反資訊通訊網路法等罪名,並向勞動廳提出了陳情書。

針對 A 某的主張,朴娜勑以「並非事實」反擊,並以恐嚇未遂罪名反告回去。另外,她還加碼控告 A 某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

在雙方立場僵持不下之時,朴娜勑控告 A 某的理由也曝光。A 某以個人名義設立公司,並以仲介費的名義收取部分資金,兩年間還使用公司卡消費了約1億3000萬韓元。警方目前正針對相關內容進行事實確認。

而在 A 某不斷提及朴娜勑私生活內容的過程中, A 某的一段錄音檔公開後也引發爭議。去年12月初, A 某曾致電朴娜勑並稱呼對方「我的愛」,且痛哭表示「我也不想走到這一步」。錄音中還錄下了朴娜勑安慰 A 某的對話,使事件再次發展成新局面。

有主張指出 A 某要求5億韓元的和解金, A 某對此也予以否認,表示「並非事實」。

目前, A 某控告朴娜勑的案件由江南警察署負責,而朴娜勑控告 A 某的案件則由龍山警察署處理。朴娜勑已於上個月前往龍山署以原告身分完成第二次調查,原本滯留美國的 A 某也已於本月9日回國,並完成被告的第二次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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