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多歲男子無照騎乘機車發生事故後,未對受傷的同乘者進行任何救助措施,將其遺棄致死,最終被法院判處重刑。
根據《Newsis》14日報導,濟州地方法院於當日對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肇事逃逸致死等罪名被起訴的30多歲A某,判處他1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30萬韓元。
A某於去年10月11日晚間9點左右,在濟州市梨湖洞某道路上無照騎乘機車,載著20多歲女性B某,結果撞上道路緣石後倒地發生事故。當時未戴安全帽的B某頭部嚴重受傷。A某將倒在路上的B某放任不管,未進行任何急救措施便逃離現場,最終被警方逮捕。B某雖由附近駕駛人報警後送醫,但在事故兩天後仍宣告不治。
調查結果顯示,A某在事故發生時未持有機車駕駛執照,肇事車輛也為無牌照、未註冊的非法機車,且未投保強制保險。
法院指出:「被告事發前有飲酒跡象,且過去有多次無照酒駕前科,本次亦於累犯期間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