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地方法院統營支院金英錫法官24日對因涉嫌殺人等罪名被起訴的50多歲男子A某,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命其完成40小時的藥物中毒治療課程。
A某被控於2008年10月,在慶尚南道巨濟市某住宅內,殺害與他同居的30多歲女子B某,並將遺體放入旅行箱中,埋於住處屋頂,並用水泥覆蓋。
根據調查,A某在案發當天因感情糾紛與B某發生爭執,憤而犯下此案。犯罪後,他在掩埋遺體之處堆砌磚塊,並澆上約10公分厚的水泥,偽裝成正常的建築結構。
直至2016年因吸毒被捕之前,A某在案發後仍於該住所生活了約8年。
這起案件在16年後的去年8月曝光,起因是一名進行修繕漏水的工人在破壞混凝土結構時,發現了這個裝有遺體的行李箱。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雖然A某的犯案看似屬於偶發,並非事先精心計劃,但其掩埋屍體的行為使得真相難以揭露,同時受害者遺屬也強烈要求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