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宣判,涉嫌讓丈夫飲用摻有尼古丁原液的飲料與食物,導致其中毒死亡的30歲女子A某殺人罪無罪。
這名A女2021年被指控讓不抽煙的丈夫喝下摻有尼古丁原液的飲料、稀飯和冷水,導致尼古丁中毒死亡。同一年,還被控以丈夫的名義貸款300萬韓元。(約7.5萬台幣)
一審與二審法院均判處A某30年有期徒刑。二審僅認定使用冷水的犯罪行為有罪,但仍維持原刑期。
2023年,最高法院認為「殺人罪指控未被證明」,撤銷原判並發回高等法院重審。隨後,高等法院重審認定殺人罪無罪,僅針對電腦使用詐欺罪判處A某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
法院說明了判決無罪的理由:「在事件中未發現有第三方介入,且被告從警方調查開始便始終否認犯罪,陳述內容一致」、「讓被害人飲用尼古丁原液的方式是否可行,以及被告選擇該方法是否有合理動機均存疑」、「被害人手機的鑑識結果顯示,曾搜索『電子菸』、『自殺』、『與父母斷絕關係』等內容,並留有暗示悲觀的言語」、「無法確認被告有購買或取得尼古丁原液的具體事證」。
儘管檢方提出再上訴,最高法院仍最終維持原判,駁回訴求,確定A某殺人罪無罪。
圖片來源:연합뉴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