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對姊妹因為看父親竊取的段考答案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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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對雙胞胎姊妹的父親是一所高中的教務主任,他洩漏段考答案給雙胞胎女兒一案,最高法院維持對這對姊妹的有罪判決。

最高法院主審金相煥大法官於24日,對淑明女子高中前教務主任玄某的雙胞胎女兒,維持原審判決的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法庭駁回檢方和被告的上訴,認為「原審判決並未超出自由心證主義的界限,也沒有什麼錯誤是足以影響判決的」。

這對姊妹在就讀淑明女高一年級時,從2017年第一學期期末考到隔年第一學期期末考,共五次考試中都看了父親竊取的答案應考,因妨礙學校成績評量業務(業務妨害罪)而被起訴。

雙胞胎姊妹從一審起一貫否認指控,但未獲法院採信。一審認定起訴事實全部成立,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並命令執行240小時社會服務。

二審認為一審判定姊妹互為共犯的法理有問題,因此略為減輕刑期,改判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另一方面,雙胞胎在上訴審時主張,調查機關拿來作為證據的手機扣押程序是違法的。

上訴審為法律審而非事實審,對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得以量刑不當為由上訴,只能就法理解釋有誤提出爭議。由於無法對二審的事實認定本身提出爭議,雙胞胎方面才會提出違反採證法則的法理問題。

上訴審法庭表示:「警方扣押手機時只有向父親玄某出示搜索票,但其實也應該向被告出示搜索票」,但同時認為「僅憑其餘合法採用的證據,也足以認定被告的起訴事實有罪」。

姊妹倆在警方公布調查結果後,於2018年10月遭到退學處分。比兩個女兒更早被起訴的父親玄某,因業務妨害罪成立,於2020年3月在最高法院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定讞。

圖片來源:연합뉴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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