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原子能安全委員會確認,10月時在國立癌症中心發生的輻射事故,是因放射線師在放射線設備所在的空間休息時所引起。
原子能安全委員會調查結果顯示,國立癌症中心未遵守安全管理規定,決定處以700萬韓元罰款。
這起事故發生在10月7日,一名放射線師在治療癌症患者時用的直線加速器室逗留時,維修人員啟動了加速器,導致輻射暴露事故發生。
當天上午10點開始,加速器銷售公司的維修人員在直線加速器室進行了1小時30分鐘的維修工作。
中午12點30分左右,輻射暴露者為了要刷牙跟休息進入治療室,為了隱藏自己休息的行為,他關閉了控制室內6個監視器中的4個。
不知情的維修人員在12點50分左右,只看到開啟的CCTV,判斷沒有異常後啟動了加速器。
輻射暴露者聽到加速器啟動聲後走出房間,當他打開出入門時,加速器自動停止運轉,機器運轉了約15.6秒。
維修人員立即向銷售公司報告此事,但銷售公司直到下午4點30分才將此事通知國立癌症中心技術團隊。
國立癌症中心輻射安全管理員在了解情況並與輻射暴露者面談後,在事發4個半小時後的下午5點20分左右,首次向原安會報告這一起事故。
調查顯示,輻射暴露者受到的輻射量在標準範圍內。
原安會對輻射暴露者未遵守安全管理規定處以300萬韓元罰款,進入輻射管理區域時未配戴個人輻射劑量計等未遵守輻射危害防止措施處以400萬韓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