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界消息,一名30多歲女性A因涉嫌持刀刺傷與其女兒交往的14歲男生B,在大邱地方法院第11刑事合議庭的裁決中被判緩刑。
法院於13日判處A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事情發生於9月9日下午,在大邱壽城區某條馬路上,A因為B跟她女兒交往,用刀刺傷了他的腹部。監視器畫面顯示,A先是倚靠電線桿站立,隨後靠近與其女兒在一起的B,突然推他一把後拿出刀攻擊B。B隨即逃跑,而A的女兒則試圖勸阻A。之後A還追趕B約300公尺遠,一直大鬧直到接到報警而到場的警察將其制服。
據悉,A在行兇時處於醉酒狀態。幸好受害人B雖傷勢嚴重,但治療後已脫離生命危險。
法庭表示,考量到A向來有恐慌症和焦慮症等症狀,再加上受害人家屬不願意追究責任並請求從輕處置,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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