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20多歲女性懷孕29週,在今年5月22日下午3時58分左右,在光州某百貨公司的女廁所馬桶上獨自產下一名男嬰。她在分娩後不但沒有救起嬰兒,還把他拿去旁邊殘障廁所的馬桶內丟棄,導致嬰兒死亡,現已因殺害罪名被起訴。
調查顯示,這名女性因為在男友和家人不知道她懷孕的情況下早產,因而犯下此罪行。她在廁所生下孩子後,出來後還和男友一起去看了電影,後來是有打掃廁所的人發現嬰兒屍體才報警的,而這名女子是在生下孩子五天後才在自家被捕。
以前她就曾經生產過,當時她雖有男友,但卻跟其他男性發生關係,懷孕後她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又害怕家人責備她,因此把孩子送養。
檢方對於這位在百貨公司廁所產下懷孕29週早產兒後,導致其死亡的20多歲未婚母親求處20年徒刑,以及10年內禁止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就業。
檢方說,『她已有過如此不負責任的生產前例,卻又沒有任何準備就再次懷孕生產,殺掉孩子後還跟男友去看電影,完全就是輕視生命的表現,需要予以重懲。』
這名女性則表示,『我承認我做的事,而且我已經在反省了。但當時很突然發生陣痛,加上孩子很早生出來,又很怕不知道我懷孕的男友突然過來,才會這樣做,我並不是故意做出這件事的。』還在法庭上表示希望已死的孩子能原諒她。
法院將於9/11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