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歲男子因酒後無照駕駛遭女友報警檢舉,最終被法院判處實刑。
根據韓國春川地方法院法官朴賢珍於5月3日公布的判決,該男子A某(43歲)因違反《道路交通法》中的酒駕與無照駕駛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A某於今年2月4日下午,在未持有駕照的情況下飲酒後,從江原道橫城開車至原州,行駛約26公里。當時他的血中酒精濃度為0.089%,已達到吊銷駕照的標準。
調查顯示,A某先前已因類似的酒駕與無照駕駛行為在一審中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目前正在進行二審。然而,他卻再次犯案。此次是因女友報警稱「A某不讓我下車」,警方接獲報案後將其查獲。
法院考量A某承認犯行,且未造成人員或財物損失等因素,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