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照顧剛出生的孩子致死,又把他棄置在行李箱的母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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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30 多歲的母親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生下嬰兒,並在嬰兒死亡後,將屍體裝進行李箱並棄置長達四年,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儘管她在二審時試圖以自身過去經歷和家庭環境為由請求減刑,但法院未接受。

大田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朴鎮煥主審法官於 15 日宣布,駁回了被告 A(30 多歲)及檢方提出的刑期不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的 4 年有期徒刑。

A 在庭審中聲稱,自己直到懷孕後期才得知懷孕事實,並且不知道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因此未向家人或親友透露,並獨自生下孩子。她以自身家庭環境為由,向二審法庭請求減刑。然而,法院並未採納這一說法。

二審法院表示:「作為母親,比任何人都更有責任保護和撫養孩子,確保其健康與安全。但被告卻違背了這一責任,即便察覺到嬰兒有生命危險的徵兆,也未帶孩子就醫,導致其死亡,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法院進一步補充:「這名嬰兒甚至無法迎來人生的美好時光,過早夭折,受害程度極為嚴重。綜合考慮各種量刑因素後,我們認為一審法院已做出充分考量,因此駁回上訴。」此外,法院也駁回了檢方要求將刑期加重至 7 年的上訴。

A 於 2019 年 9 月在大田市西區某公寓內秘密產下嬰兒,但嬰兒在數日後死亡。她將嬰兒屍體裝入旅行箱,並放置在家中陽台長達四年。

2021 年 9 月,A 搬離租屋時,未將裝有嬰兒屍體的行李箱帶走。2023 年 10 月 3 日,房東因無法聯繫上 A,準備要把房屋拍賣處理,在整理房內物品時發現行李箱內的嬰兒屍體,立即報警。

調查發現,這名嬰兒並未進行出生登記,因此屬於「幽靈嬰兒」,在大田市和警方進行的全面人口調查時亦未被發現。

檢方在審判過程中指出:「A 在懷孕期間,居住在汽車旅館並經常飲酒,過著放縱的生活。生產後,她並沒有餵養孩子,最終導致嬰兒死亡。」因此,檢方請求法院加重懲處。

在 2023 年 11 月的一審判決中,法院表示:「被告雖然供稱自己缺乏育兒知識,但考量其已為成年人,這些主張難以令人信服。嬰兒在出生僅數日後便因嚴重疏忽而死亡,這種行為無法被任何理由合理化。希望被告能透過集體生活進行反省,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最終,法院判處 A 4 年有期徒刑,並當庭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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