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假扮青少年接近小學生並性侵的20多歲男子,在二審中也被判處實刑。
據 News1 於24日報導,水原高等法院對被控法定強制性交罪的A某(25歲),維持原審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警方依據「未成年人準強制性交罪」起訴A某,該罪適用於被害人未滿13歲者,不論是否同意均可處罰。
A某被控於今年1月21日下午在京畿道平澤市某包廂咖啡廳與B女(12歲)發生性關係。據了解,他是透過即時通訊軟體的開放聊天室與被害兒童聯繫,並在犯案當天首次見面即犯下罪行。
犯案前,他曾拜訪B女家中,向其母親自稱是「準高中生」,他還以「只是和B女吃午餐就會分開」為由,請求允許外出。
之後,與B女失去聯繫的家人在尋找孩子的過程中目擊犯罪現場,並向警方報案。警方在現場發現A某並當場逮捕。
目前被害兒童感染多種性病正在接受治療,也因難以適應學校生活而接受心理諮商,有嚴重的創傷後遺症。
二審法庭表示:「與原審相比量刑條件並無特別變化,且對被害兒童未來成長過程造成重大傷害」,「被害方要求嚴懲的訴求也是量刑的不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