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警方表示,西大門警察署以涉嫌自2022年至近期,一直透過經紀人在首爾某醫院代領鎮定劑「Xanax(贊安諾)」與安眠藥「Stilnox(史帝諾斯)」為由,對PSY立案調查。
PSY 方面承認:「由經紀人代領處方藥是我明顯的錯誤與疏失」,但同時強調:「一直以來皆是在醫師控制下,依規定劑量拿到處方並服用,並不存在代替接受處方的情況。」
也就是說,他雖然沒有當面就診,仍長期由醫師開立 Xanax 與 Stilnox,並由經紀人代領。
然而法律界指出,即便只是「代領」,仍屬於違反《醫療法》的直接診察原則。
《醫療法》第17條之2規定:醫師不得對未直接診察的患者開立處方。只有在患者失去意識或行動困難等特殊情況下,直系親屬才可代領,但 PSY 的情況並不符合。
若違反此規定,醫師可能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萬韓元以下罰金。而未經診療即取得處方的患者,也可能被處以五百萬韓元以下罰金。
不過,若案件進入審判,PSY 是因為行程繁忙而請經紀人代領的情況,有可能成為量刑上的有利因素。
法律專家表示,即使按照 PSY 的說法,違反醫療法的問題仍無法避免,但若有記錄證明他曾透過非面對面的方式接受診療,且僅因行程原因由經紀人代領,那麼除了有利於量刑,也可能被大眾視為「可以理解的情況」。
另一方面,若涉及「代替處方」,問題會更嚴重。倘若處方是以經紀人名義開立,那麼醫師可能構成虛假診療紀錄罪,刑責可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千萬韓元以下罰金。若 PSY 與醫師有共謀,PSY 也會被追究共犯責任。
此外,若確認 PSY 以經紀人名義接受診療並領取處方,還可能被追加涉嫌非法持有與使用精神藥物的罪名。
特別是 Xanax 與 Stilnox 本身具有依賴性與成癮風險,屬於韓國「禁止透過非面對面方式處方」的藥物。專家強調,這類藥物必須由醫師親自監控患者的異常行為與依賴性,若透過他人轉交,反而容易導致濫用問題。
PSY 在2001年因吸食大麻被判處罰金,在2007年也曾因兵役問題被判重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