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郡公務員入職不到一個月同事就強姦她未遂,郡廳卻企圖隱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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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ews1

全南谷城郡一名新進公務員B在入職不到一個月時遭受性侵害,但郡廳卻企圖隱匿事件,忽視了對受害者的保護措施,導致受害者再次遭到性侵,而同事們甚至隱瞞事實、進行二次加害,最終遭到監查院處分。

根據監查院20日公布的全南谷城郡定期稽查結果,2021年2月,郡廳公務職僱員A某對僅任用一個月的B某實施了性暴力(強姦未遂)。B某隨即將受害事實告知郡廳,但監查院調查認為,前任郡守柳根基在接獲報告後,未對加害者作出懲戒,也未採取任何保護受害者的措施。

監查院指出,郡廳內反而有「悄悄受理加害者的辭呈,以免傳出風聲」的指示。

受害者未獲得任何法律或醫療支援,醫療費用都是由自己承擔,賠償訴訟也只能自己進行。

而且B某還遭到同事的惡言辱罵與職場霸凌,去年甚至再次遭到第三者的性侵。同事們還被查出曾對B某說:「怎麼會發生那種事?大聲呼救不就好了嗎?」、「為什麼要把男人帶進工作地點,是妳自己該小心的」等,將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

監查院要求谷城郡對相關職員作出解僱或降級等重懲,並將前郡守依涉嫌違反《性暴力防止及受害者保護相關法律》移送檢調偵辦。

柳前郡守在監查院的傳喚調查中表示:「加害者A某跟我不熟,只是過去在教會曾有過往來的人。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沒有深思熟慮,全部是我的責任」,承認了過錯。

他還主張:「我接到報告說B某不希望A某受罰,所以才受理A的辭呈。」但監查院指出:「即使在接獲B某改變心意、希望處罰加害人的報告後,柳前郡守仍未下達任何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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