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男子與女友吵架後打死她再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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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0多歲男子A某涉嫌在去年2月殺害女友而被捕,當檢察官詢問「被害人是如何死亡的」時,他的回答卻含糊不清。但經過屍檢結果顯示,20多歲的女友B某是因為遭受無差別毆打,導致腹部血管與器官破裂,承受極度痛苦後死亡。

2022年12月,AB兩人成為戀人,並在B某的房子內開始同居。

然而,每當A某與B某發生爭執,他就會對她施暴。即使如此,B某仍未能離開A某。2023年6月,A某曾用拳頭毆打B某臉部約10次,當時甚至報了112(韓國緊急報警電話),但由於B某表示不願追究A某的刑事責任,案件最終未作任何處罰便告終。

這段危險的關係最終在2024年2月11日清晨迎來了悲劇。當天兩人在B某的家中喝酒,並因為是否要繼續交往的話題而發生口角。

爭吵中,B某推了A某一下,A某瞬間勃然大怒,隨即爆發暴力行為,開始把B的頭部推去撞擊地面。失去理智的A某,明知道這樣可能會導致B某死亡,仍持續施暴,即使B某已經完全失去意識,A某的惡行依然沒有停止。

他明知B某呼吸困難、情況危急,還在危急的情況下性侵她,甚至用自己的手機拍攝了性侵過程。

最終,B某因重傷未得到救治而當場死亡。A某發現B某停止呼吸後,聯繫了B某的弟弟,隨後B某的弟弟趕到現場後報警,警方將A某逮捕。

A某被以殺人、準強制性交等罪名被起訴,並在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

一審開庭過程中,A某辯稱自己是在性侵後才殺害B某,但法院根據A某拍攝的影像,確認B某在遭受性侵時腹部已經重傷,並完全失去意識,因此駁回了他的說法。

對於一審判決,A某以「刑期過重」為由提出上訴,而檢方則認為「刑罰過輕」而提出上訴。

負責二審的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審判部刑事2部許洋允法官於本月7日受理檢方的上訴理由,最終對A某加重判刑,將其刑期從25年提高至30年。此外,法院還對A某下達了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10年內禁止在與兒童、青少年及殘障人士相關機構就業、20年間登記個人犯罪訊息,以及5年保護觀察的判決。

二審法院表示:「A某在偵查階段想用難以令人信服的說詞逃避責任,即便在一審及二審承認了起訴事實,仍讓人懷疑他是否真的反省。考慮到受害人是在極度痛苦中喪命、被告對已失去意識的受害人犯下反人倫的罪行,且未對遺屬展現任何補償誠意,認為原審判決過輕,因此作出更重的判決。」

然而,A某對二審判決仍不滿,已向法院提出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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