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地方法院刑事1部部長法官都正元於14日宣判,對於因清潔車輛問題與鄰居發生衝突,最終用兇器刺死鄰居的66歲男子A判處20年徒刑。
A被指控於去年7月,在大邱西區一住宅前與鄰居B(60多歲)發生爭執,並在爭吵後持刀將對方刺死。
A與B的衝突,源於A在B的住處前清理車子的地墊,造成灰塵到處飄散,B曾多次對此提出抗議,導致雙方產生不滿並不斷發生爭執。
法院指出,A在案件發生後試圖將責任推卸給受害者,且考慮到受害者家屬強烈要求懲罰,加上並未獲得家屬的寬恕,最終決定判處2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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