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發生兩名少年毆打60多歲警衛至他昏迷,還將影片上傳的事件。16日,聯合新聞社報導:「議政府地方法院成在民法官對犯傷害罪的被告A(16歲)少年和違反資訊通信網路法中誹謗罪的被告B(15歲)少年,分別判處長期1年、短期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少年法,對19歲以下的少年犯可以判處設有長期和短期上下限的不定期徒刑。如果在監獄中表現良好,可以在服完短期刑期後接受矯正當局的評估,有機會在長期刑期滿之前獲釋。不過,當天法庭為了給予與受害者和解的機會,沒有將他們羈押。
據調查,當時A少年因在建築物內製造喧嘩而被C先生訓斥,隨後對其實施暴力。B少年上傳的影片中包含了A少年對C先生臉部亂踢、亂揮拳等無差別暴力行為的畫面。影片中還包括C先生被踢倒在地後昏迷約3秒的畫面。這段影片在網上廣泛傳播,引起全國民眾的憤怒。
C先生最初表示「不希望A少年受到懲罰」,但隨著B少年散布的影片影響擴大,他改變立場,要求對兩人都進行懲罰。據報導,C先生曾表示:「他就像我的孫子,我的孫子們也可能在外面惹事…(但是)我在家休息的時候,網上就鬧翻天了。我覺得很丟臉,也不知道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當天,法庭判決指出:「A少年將受害人推倒並用腳踢打臉部等行為,罪行惡劣。」對於B少年,法庭表示:「影片中詳細記錄了暴力場面,以至於看過影片的受害者家人和朋友紛紛打電話詢問情況,構成名譽毀損。」同時解釋量刑理由時表示:「是考慮到被告是未成年人,沒有類似前科,以及受害者的傷勢程度和具體情況等因素。」
圖片來源:Y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