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20多歲的情侶將出生僅2個月的新生兒遺棄在汽車旅館內,最終導致嬰兒死亡,之後又放置遺體在那不處理,兩人近日被法院判刑。
光州地方法院木浦支院鄭鉉基法官,以虐待兒童致死與遺棄屍體罪,判處被羈押起訴的A女(21歲)與B男(28歲)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同時命令兩人接受40小時的兒童虐待治療課程,並限制其5年內不得在任何與兒童相關的機構就業。
法院指出:「從出生到死亡的兩個月期間,兩人明明有許多機會能採取其他措施,卻始終不負責任地放任不管,沒有照顧受害嬰兒,最終導致他死亡。」
法院又提到:「死亡後兩人將遺體丟在堆滿垃圾的地方,導致屍體腐敗、生蟲,最終只能以倒推算的方式確認死亡時間,這種行為他們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這對情侶於6至7月間在全南木浦某汽車旅館內生下孩子。
但他們沒有為嬰兒做出生登記,也沒有帶去施打疫苗,或進行任何必要的醫療或健康檢查,並在衛生極差的環境下放置嬰兒不管,最後這個新生兒在出生67天後死亡。兩人甚至在孩子死亡後,仍將遺體放在汽車旅館房間內約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