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男生想摸小一女童,闖入女廁把她拉進隔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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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高中生跟蹤一名小學一年級女童並闖入女廁的事件被曝光。

根據23日 JTBC《事件班長》的報導,有一名小學一年級的女童被一名高中三年級男學生騷擾。

當時受害者A同學與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姐姐一起去補習班,途中因想上廁所而前往附近商家的廁所,結果一名男學生跟在她身後進入女廁。

男學生試圖將A同學拉進廁所隔間,但A同學反抗逃離。隨後男學生又追上她,企圖將她帶進男廁,受到驚嚇的A同學甩開男學生的手後立刻逃跑。

調查顯示,男學生在事件發生前就已在廁所附近觀察A同學。商場走廊的監視器畫面中,也拍到男學生在女廁前注視A同學,甚至對她招手示意她進入男廁的樣子。

男學生在事件發生後隔天被警方逮捕,並在調查中承認自己當時「想摸她」。另外,在他的手機中也發現了各種色情影片。

警方最終以「以性為目的侵入公共場所」與「持有色情資料」的罪名處理,而不是「性侵未遂」罪名,是因為嫌犯與受害者之間的接觸時間極短,且未達到法律上可構成「性侵未遂」的程度。

之後,該男學生被學校暴力對策審議委員會裁定轉學(第8號處分)。受害女童A同學目前則是被診斷為需治療20週,正在接受心理治療。

A同學的父母在接受《事件班長》訪問時表示:「警方說『只是抓手1到2秒就放開,難以視為性侵未遂』,我無法理解這種說法,我女兒現在在接受心理治療,甚至看見穿校服的學生就會害怕。」

律師朴智勳指出:「該男學生雖已滿14歲,不屬於觸法少年,但未滿18歲,因此有可能轉為少年保護審判而非刑事懲罰,這樣實際處罰程度可能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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