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誤將跟蹤騷擾案件被害人的住址提供給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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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聯社 14 日的綜合採訪報導,首爾江西警察署鹽倉派出所已向上個月報案的被害人 A 某,針對他的個資外洩事件正式致歉。

警方在道歉信中承認:「因意外導致您的重要個人資訊外洩,」並承諾「將透過提升員工教育,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A 某的職場同事(加害人)在兩週內持續發送夾雜各種辱罵內容的簡訊,還打電話騷擾他,A 某因此向警方提交告訴狀,要求依《跟蹤騷擾處罰法》處罰對方。

然而,警方在對加害人下達涉及跟蹤騷擾的緊急應急措施(限制接近)時,卻誤將包含被害人住址的通知書傳送到加害人的手機上。

A 某向媒體表示:「搬到新家才一個月地址就曝光,現在要再搬家也很難,」表達了苦惱。

警方表示,在發現資訊外洩後,已向 A 某致歉,並協助在其住宅安裝監視器。

另外,為防止進一步受害,警方還支援民間保全人員,並加強了住家周邊的巡邏。

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已向被害人提供智慧型手錶,並在上下班時段隨時確認安全狀況,同時進行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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