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你害我失戀」,20多歲男子將19歲少年套狗鍊痛毆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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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6月22日媒體報導,水原地方法院法官韓昭熙日前對因特殊傷害與特殊監禁罪被起訴的20多歲男子A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

A某被控於2022年6月,在從京畿水原市開往江原原州市的高速公路路肩上,持鐵管揮打坐在車後座的被害人B某(19歲,男性)並以拳頭毆打臉部,導致B某受傷。

接著他又在江原地區某條道路上,拿狗項圈套住B某脖子勒住,再把他雙手綁在車後座把手上拘禁約1小時,並再次毆打他。

調查指出,A某犯案動機是「認為自己與女友分手是因為B某造成的」,因此向B某發洩情緒。

法官韓昭熙指出:「被告拿危險物品對年輕的被害人施暴,造成其受傷,並以狗項圈將其拘禁在車中反覆毆打,犯行情節極其惡劣」,並補充:「被告是在因特殊傷害罪獲緩刑期間內又再次犯案,而且未獲得被害人原諒等,綜合考量後處以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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