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首爾南部地方法院法官李英光對涉嫌縱火致傷罪的元某進行了拘捕前嫌疑人訊問。
當天上午10點6分左右,元某戴著白色帽子與黑色口罩現身法院。對於媒體對他提問「是否為了公開離婚訴訟的結果而犯案?」,他簡短回答:「是的。」
接下來對於「是預謀犯案嗎?」、「差點釀成重大人命事故,是否有話要說?」、「汽油是怎麼購入的?」、「對受害市民是否有話要說?」等問題,他均未回答,直接前往法庭。整場訊問約在15分鐘內結束。
上午10點45分左右,元某結束拘捕審查後走出法院,在面對記者「是否承認嫌疑?」的提問時回答:「是的。」對於「差點釀成重大人命事故,有話想說嗎?」,他表示:「對不起。」
當記者問他「犯案後假裝是受害者(被用擔架抬出),是為了逃避罪嫌嗎?」,他回應:「不是。」關於「是否因對離婚訴訟結果不滿而想藉此引起社會關注?」的問題,他與進法院時一樣,再次回答:「是的。」
但對於「是否預謀縱火?」、「對離婚訴訟結果有什麼不滿?」等其他提問,則未做回答。
當天在法院現場,一名自稱是元某親哥哥的男子對媒體表示:「弟弟以前是計程車司機,4年前某天早上回家時對妻子說想吃烤鯖魚,妻子沒幫他烤,這件事就成為離婚的導火線。」
他還說:「大約兩週前,離婚訴訟的二審判決出爐,弟弟被判為有責方過失方,他對必須支付龐大的賠償金額感到非常不滿。」他並補充:「弟弟曾請我轉告記者,希望大家理解他的處境。」
哥哥表示:「犯案前一天弟弟一整天都沒接電話,我感覺不太對。 當天上午11點半左右,弟弟打電話來說『我闖大禍了』,說他在警察局,真的沒想到他會做出這種事。」
元某在前一天上午8點43分左右,在首爾地鐵5號線列車上縱火,他涉嫌把預先準備的易燃物灑在地板與脫下的衣物上,再用噴火槍點火,導致20多名乘客受傷。當警方發現從擔架上被送出來的元某雙手有明顯燒傷痕跡後,對其追問,元某隨即承認犯案,警方便以現行犯逮捕他。
事發時,列車上約有400人,車廂內煙霧瀰漫,乘客緊急打開車門、沿著鐵軌逃生。此次火災導致元某等23人吸入濃煙被送醫,另有129人當場接受治療,另有一列車廂部分燒毀,造成約3億3千萬韓元(約新台幣800萬元)的財產損失。
據警方表示,元某在調查中陳述:「因不滿離婚訴訟結果才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