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梨泰院踩踏事故發生的小巷內違法增建隔牆、導致人命傷亡加劇而被起訴的漢密爾頓酒店代表,在二審中同樣被判罰金,對此檢方已於本月17日,向審理海密爾頓酒店代表李某(78歲)案件的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提出了上訴狀。
二審法院於本月10日駁回了檢方針對李某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審對李某處以800萬韓元罰金的判決。對於海密爾頓酒店的酒吧租戶安某(42歲)及酒吧代表朴某(54歲),則分別判處罰金500萬韓元與100萬韓元。
在二審結案辯論中,檢方曾求處李某1年有期徒刑,對安某與朴某則各求刑8個月。
李某等人被控自2018年起,在人流密集的梨泰院洞海密爾頓飯店及其附近的酒吧 Frost 周邊,違法搭建露台型態的結構物,未經許可佔用道路且未向所轄區廳申報。
特別是李某在飯店正門西側設置了最高2.8公尺、最寬6公尺的鐵製隔牆,佔用發生梨泰院踩踏事故的道路,造成交通阻礙。
雖然李某承認違反建築法與道路法,但主張該鐵製隔牆不屬於建築法上所稱的「圍牆」,且是否侵占道路也不明確,因此「不構成犯罪」。
一審法院表示:「該鐵製隔牆是為了阻擋外部入侵或保護飯店內部而設,屬於建築法意義上的『圍牆』,也認定該圍牆確實侵占道路。」但也指出:「該圍牆沿著飯店外牆成一直線建造,超出建築線的程度不大,僅憑檢方提交的資料難以認定李某具有主觀故意。」做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