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歲母親因為兒子被解雇,多次打給店長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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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ewsis

因兒子在便利商店被解雇,一名50多歲母親致電給店長進行恐嚇,最終被判罰金。

春川地方法院朴東旭法官於26日表示,以恐嚇罪起訴的A某(55歲,女)被判處罰金300萬韓元。

A某因認為自己的兒子遭受不當對待,並被B某所經營的便利商店解雇,於2023年2月13日致電B某並以「我會讓你體會我兒子所受到的痛苦」進行威脅,因此被起訴。

同日,A某再次致電B某說:「我本來打算殺了你兒子」、「你看過《黑暗榮耀》吧?欺負孩子之後那孩子是怎麼報仇的」、「千萬別讓你兒子一個人搭電梯」等,彷彿要對B某的家人施加傷害,構成恐嚇罪嫌。

4個月後的同年6月,A某又致電B某說:「下次見面就是肉搏戰」、「我現在忍不下去了」、「再碰到吃虧的會是你兒子」等,再次進行恐嚇。

法院表示:「根據其恐嚇內容可見,其罪行性質不良,受害者因這些行為應承受了不小的精神痛苦」,但也說:「被告承認犯罪,並多次表明不會再犯」,說明了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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