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確定對「清州五松地下車道慘案」工地現場負責人判處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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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州五松地下車道慘案奪走14條人命,工地現場負責人因涉嫌對附近堤防進行粗劣施工而被起訴,最終被判處重刑。

韓國大法院法官朴英宰於15日對因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名被起訴的56歲A姓工地現場負責人,確定維持原審所判的6年有期徒刑。

大法院表示:「原審判決並未違反邏輯與經驗法則,也未超出自由心證的合理範圍,對業務過失致死罪與教唆偽造證據罪的法律解釋亦無錯誤。」

A某為了方便做道路擴建工程,擅自拆除了原有堤防,並粗製濫造臨時堤防,又疏於現場管理,導致多人死亡,因而被起訴。

調查顯示,A某負責建造的臨時堤防比法定標準低1.14公尺,比原本堤防更是低了3.3公尺。

該臨時堤防於2023年7月15日上午8點10分左右,在歷史性暴雨下崩塌,河水湧入清州市興德區五松邑的地下車道,並於上午8點51分完全淹沒該車道。

此事故造成包含市區巴士在內的17輛車輛被淹沒,14人死亡。

此外,A某在事故當日,因外界質疑「臨時堤防高度不符合標準」,涉嫌指使人偽造設計圖與施工計劃書等文件,假裝堤防是依照規定所建,也因此被追加起訴。

一審法院曾判處他最高刑期的7年6個月,但二審法院接受A某主張刑期過重的抗辯,將刑期減至6年。

儘管A某與檢方雙方皆不服並提起上訴,大法院最終認定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確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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