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將嬰兒遺棄在他人住家的庭院中,涉嫌遺棄兒童而被起訴。
光州地方法院金容信部長法官,對以違反《兒童福利法》嫌疑被起訴的A某與B某(54歲)進行首次審判。
當天A某未出庭,法院因此對其發出了傳票。
這兩人涉嫌於2011年3月左右,在仁川一戶民宅中遺棄新生嬰兒後離開現場。
檢方調查指出,當時是A某打開住宅大門,走進庭院將嬰兒丟在現場,而共犯B某則在一旁把風。
對此,B某在當天的法庭上承認自己確實有陪同前往現場遺棄嬰兒,但主張自己並未積極參與如把風等共犯行為。
法院為了讓A某參與審理並指定B某的公設辯護人,決定延後審判。下一場審判預定於5月22日在光州地方法院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