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9點左右,韓國忠清南道錦山郡珍山面的一座野山發生火災。
韓國山林廳中央山火防災對策本部當天接獲通報,稱「登山路線方向冒出濃煙」,隨即派遣2架直升機、2輛消防車及56名人力,約40分鐘後成功撲滅火勢。
此次山火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山林當局推測是燃燒垃圾時火星飛散所致,目前正調查確切起火原因與損害規模。
另外,21日在慶尚南道山清郡發生的山火,進一步蔓延至河東郡,起火原因為70多歲的A某在清理雜草時,割草機產生火花導致。
22日發生於慶尚北道義城郡,並迅速蔓延至安東、青松、盈德的山火,則據悉是掃墓人員造成的。
災害管理專家強烈主張,即使是意外引發的山火,肇事者也應負擔所有救火與復原費用。
韓國災害管理學會副會長兼湖南大學教授文鉉哲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春季氣候乾燥且強風頻繁,此時絕對不能帶著易燃物、燃燒垃圾或進行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的行為,這本身就是重大犯罪行為。」
他舉例:「美國曾有一名12歲少年因意外引發山火,最終被判罰賠償約400億韓元(約新台幣9億元)。」
文教授進一步指出:「韓國一架直升機每小時的滅火費用約500萬韓元(約新台幣11萬元),如果滅火10小時就要5000萬韓元,而投入10架直升機則一天需5億韓元。23日發生山火的山清郡就投入了31架直升機,試問僅僅因為某個人的小小失誤,政府與社會究竟要承擔多少成本?」
山林當局強調,即便是非故意造成火災,肇事者仍將受到嚴格處罰。
根據《山林保護法》,即使是過失引發山火,仍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的刑責。
此外,在山林附近焚燒垃圾或雜草,則可能面臨5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約新台幣1.1萬元)。
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當天下午通報,截至目前,山火已造成24人死亡,26人受傷(含重傷),超過2萬7000名居民因山火緊急撤離。
截至目前,受山火影響的範圍已超過「2萬多個足球場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