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開了上個月在大田某國小殺死8歲學童的女老師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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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警方公開了涉嫌在大田某小學用刀殺害8歲女學童的教師明在完(48歲)的身份資料,警方表示明在完患憂鬱症七年,但與她的犯罪行為無關。專家指出,憂鬱症不會表現出這種形式的謀殺行為。

專案調查組在當天將明在完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誘拐13歲以下兒童)罪名移送檢方,並公布了案件的調查結果。

警方解釋,明在完將因家庭矛盾和工作中的不滿等積壓許久的憤怒和壓力,通過對弱勢群體進行暴力來發洩,這一行為屬於心理學上的「憤怒轉移」。警方透過明在完的網路搜尋記錄得出了這一結論。起初她試圖尋找自殺的方法,但在犯案前3到7天,她轉念打算對他人施加暴力。

明在完在犯案前曾在網路上搜尋過與刀和謀殺相關的文章。根據警方調查,她表示「不管是哪個孩子都沒關係」並決定將最後一個離開教室的女童誘拐進視聽教室並將其殺害

警方表示,明在完在犯案前幾天的搜尋記錄中可以看到與她犯罪計畫相關的內容。明在完曾聲稱購買刀是為了自殺,但警方指出,為了自殺而購買刀並不常見,這一說法並不成立。而明在完在警方調查中也承認自己的計劃性犯罪。

警方還認為,當天在學校出現的學務主任建議將明在完從工作中排除,這件事並非直接導致其犯罪的動機,因為這件事情明在完犯罪前都還不知道。

如果警方所指控的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誘拐13歲以下兒童)罪名成立,明在完將面臨死刑或終身監禁。這一罪名的刑罰比殺人罪的死刑、終身監禁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還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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