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透過欺騙銀樓老闆們詐取超過80億韓元財物的40多歲男子,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
大邱地方法院刑事李鍾吉法官24日宣判,針對因涉嫌詐欺銀樓老闆們騙取巨額財物而被起訴的A某(41歲),依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法院指出:「這起案件是在被告背有約10億韓元(約台幣2500萬)個人債務的情況下,為了籌措購買黃金的資金,於約4個月內,向多名被害人詐取超過87億韓元的巨額金錢。」
法院補充說:「考量被害人的受害程度、案件的惡劣性質,以及被告未能獲得被害人的原諒,並有被害人請求對被告施以嚴厲懲罰的情況下,做出了這一量刑判決。」
根據法院判決,A某以要償還個人債務為由,長期以賒帳方式向銀樓們購買黃金並轉售,採取所謂的「以舊換新」交易方式與商家往來。
在無法支付賒帳款項的情況下,A某於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前往大邱市的黃金批發商,以「需要買黃金送給高級公務員和市政府職員」或「如果借我錢,我會根據當天的黃金市價用黃金償還」為理由,進行詐騙。
透過這種方式,A某共計62次,詐取了價值約22億2282萬韓元的黃金(約5557萬台幣),以及65億1673萬韓元(約1億2900萬台幣)的現金,總計約87億韓元的財物,並因此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