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將敗血症患者診斷為腸炎並讓其返家,後來病患死亡而被起訴的內科醫師,在推翻一、二審判決後,最終獲得最高法院的無罪判決。
據媒體17日報導,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審法官申淑熙)於上月25日宣布,撤銷對A某判處的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的原審判決,並將案件發回昌原地方法院重審。
在慶南地區某醫院擔任內科醫師的A某,於2016年10月4日上午對前來就診、說自己腹痛的B某患者開立腸炎藥物,做了一般治療後讓其返家,但隔天病患因敗血症休克死亡,A醫生因而被起訴。當時A某雖對B某進行血液檢查、超音波檢查等,但除了白血球數值高於正常值外,並無其他特殊發現。B某在當天晚上因症狀惡化再次前往急診室,另一名醫師也僅進行腸炎相關治療後返家,隔天下午以心跳停止狀態被送往急診室,最終不治身亡。B某的死因為敗血症休克引發的多重器官衰竭。
檢方認為A某未能妥善診察病患狀況,判定其有過失而提起公訴。一審和二審也認定醫療過失責任成立,判處A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
然而,最高法院的判斷卻有所不同,最高法院認為腸炎診斷並無醫療過失。最高法院表示:「被告將受害者的消化系統症狀和疼痛等原因診斷為急性腸炎,難以認定這超出『臨床醫學領域實踐的診斷水平範圍』」,並指出「難以預見受害者會出現敗血症休克等症狀,並在一天內急劇惡化致死」。
根據韓國醫療糾紛調解仲裁院的鑑定書,由於A某診察B某時其生命跡象穩定,因此當時並非需要懷疑敗血症的情況,且應該在B某再次就診的4日晚間進行適當處置,這份鑑定書也促成了他的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