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第一刑事部(審判長全景鎬)於28日,對因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基於親屬關係之準強姦)等罪名被拘留起訴的A某,判處9年有期徒刑。此外,法院同時下令其需完成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並在7年內禁止於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相關機構任職。
A某因從2021年至2023年期間,在自己的貨車內對患有智能障礙的姪女進行6次性侵害及3次性騷擾,而被提起公訴。A某曾對姪女說:「絕對不能告訴媽媽」,企圖隱瞞罪行。即使在性侵行為被揭發並寫下切結書後,仍再次犯案。
法官表示:「被告即使在犯罪被受害者母親發現後,仍繼續實施相同罪行,顯示悔改之意甚微」,「考慮到受害者與家屬遭受的衝擊與痛苦,且他們也請願希望嚴懲,因此不得不做出與罪行相應的嚴厲處罰」,說明量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