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在京畿道河南市,有一名22歲A某用凶器殺害提出分手的女友,他的辯護律師主張精神障礙,但精神鑑定結果顯示,犯案時他並非處於精神障礙狀態。
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許容九庭長於17日上午舉行了對被控殺人罪的A某的第4次庭審,公開了精神鑑定結果,並解釋道:「本月14日收到了國立法務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犯案時並非處於心神微弱或心神喪失狀態。」
檢方認為A某制定了計劃並購買了作案工具,因此判斷這是一起計劃犯罪。根據檢方的調查結果,A某在接到分手通知後35分鐘內用手機搜索了「江西區網咖殺人案」兇手使用的凶器,然後購買了4把類似的凶器,深夜將受害者叫出來後10分鐘內就將其殺害。兩人當時交往時間僅有19天而已。
檢方表示:「A某過去曾被診斷患有思覺失調症,但經過持續治療,到這次犯案時,幻覺或幻聽等精神病症狀比以前有所改善,鑑定結果顯示他並非處於難以控制行為的狀態。根據國立法務醫院的鑑定報告,當時A某並非持續處於精神病症狀,而是推測在情緒極度激動的狀態下衝動犯案,但其辨別事物的能力和決策能力相對健全,被認為處於『心神健全』狀態。」
A某的辯護律師則表示:「鑑定報告中寫明被告是思覺失調症、精神分裂症患者,並明確指出其認知功能處於智力障礙水平。」他還說:「檢方以計劃性犯罪為前提起訴,但鑑定報告中記載這是在極度焦慮、混亂狀態下發生的衝動行為。請考慮到這一點。」
之前A某的辯護律師在8月的第二次庭審中主張:「被告自2018年起一直在接受精神病治療。他聲稱不記得案發當天的情況。」律師認為:「精神病可能影響了犯罪行為,因此需要進行精神鑑定。」
下次庭審將於29日進行結審。在那天的庭審中,將進行A某的最後陳述和檢方的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