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控指使學生代寫論文而被起訴的前知名私立大學法學院教授,在二審中被判處緩刑。
1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訴第8-2部(崔海一、崔真淑、金正坤部長法官)以妨害業務罪名,判處前成均館大學法學院教授盧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曾任檢察官的盧教授因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動員研究生助教和講師等學生,代寫某位鄭姓檢察官的論文和其妹妹的論文共4篇,而被起訴。
法庭指出:「盧前教授讓客座教授和熟人代寫論文後提交給學術期刊,不僅違背學者的良知和倫理,也失去了社會的普遍信任」,「利用教授身份脅迫的手法也備受批評」。
然而,法庭解釋量刑理由時表示:「考慮到2022年4月他回國後承認犯罪嫌疑,並確定被處以解聘懲戒的情況」,「也考慮到是由老朋友代寫,論文內容也很粗糙等因素」。
法庭雖然和一審一樣認定盧前教授部分罪行成立,但表示:「考慮到被告因此事受到大學的懲戒處分,以及目前已被監禁8個月等情況,判斷一審的刑罰過重」。
在今年5月一審被判刑並當庭被逮捕的盧前教授,將因此判決而直接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