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多歲的男子因使用酒醉路人的指紋,來解鎖智慧型手機並執行行動銀行應用程式,盜取了約2550萬韓元(約台幣63萬),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法律界6日表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崔京瑞法官以搶劫傷害、使用電腦詐欺等罪名,對被拘留起訴的張某(33歲)判處5年有期徒刑,並命令其向受害者賠償共計2550萬韓元。
張某去年6月在首爾江南一代,使用三位酒醉路人的智慧型手機打開網銀,並用他們的指紋來進行轉帳,把錢直接轉到自己的銀行帳戶。轉完之後他把路人的行動電話帶走,當他們打電話來找自己的手機時,就以「你酒後性騷擾我的太太」為由試圖索取和解金。其中一名受害者在這過程中還受到了需要治療2週的傷害。
法庭表示:「犯罪手法相當暴力,即使在詐取或強奪受害者金錢後仍繼續進行額外犯罪,顯示罪行性質非常惡劣。」
法庭還指出:「從故意接近醉酒者實施犯罪的角度來看,也可以視為是有計劃的犯罪。」同時強調:「被告一直堅持著讓人難以理解的辯解,聲稱是受害者先辱罵或毆打他,所以才匯款賠償金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