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勒索已故演員李善均3億韓元而被起訴的夜店經理A(30歲,女性),她的友人在法庭上作證稱,A也曾遭受他人的威脅。
A的友人7日在仁川地方法院郭如山法官審理的第7次公判中作為證人,關於A他說:「她受到來自勒索犯的威脅。威脅訊息中甚至包含『要殺死妳的母親』這樣的內容。」
接著說:「(去年9月)A說要帶著裝有現金的購物袋去仁川,是為了拿錢給勒索犯,所以我也一起坐車同行」,並表示「因為A像我的家人一樣,我擔心勒索犯會傷害她,所以一起同行。」
這樣的證詞意味著A並非打算私吞從李善均那邊收到的3億韓元現金,而是打算轉交給勒索犯。
A的友人還解釋說:「勒索犯通過 Telegram 聯繫,不斷更改見面地點,最後說要去一家酒吧的地下停車場,但實際上那裡根本沒有停車場」,「我們要求對方告知其他地點,但沒有收到回覆,所以無法交付現金。」
對於檢方詢問「當時A(因涉嫌吸毒)被通緝,為什麼還要同行」,A的友人回答:「她不僅受到威脅,還被跟蹤,我想幫助她。」
A被控於去年9月給李善均打電話,聲稱「手機被駭客入侵,受到威脅,需要錢來封口」,藉此勒索3億韓元。
警方調查結果顯示,當時威脅A的駭客後來被證實是平時住在同一社區,而且關係親密的前電影演員B(29歲,女性)。
B在得知A有在吸食冰毒,以及A與李善均關係親密的事實後,冒充駭客要威脅A。但她沒能從A那裡拿到錢,所以改成直接威脅李善均。
B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至17日期間,向李善均勒索1億韓元並進行威脅,最終從李善均那邊拿到5000萬韓元。
有6次前科(包括吸毒)的A除了這個案件外,還有3次吸冰毒或大麻的嫌疑而先被起訴,那起案子檢方在上個7月的結審公判中向她求處2年有期徒刑。
下個月25日下午2點,檢方和A方的律師將對A進行被告人訊問。
圖片來源:연합뉴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