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信徒虐殺女高中生,但死者母親不希望處罰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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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高中女生在教會死亡,她是被教會其他信徒和合唱團團長虐待死亡的。該名女高中生的母親出席法庭並表示,她不希望處罰加害者,反而感謝她們。

2日,仁川地方法院針對此案進行了第三次公開審理,被告包括教會信徒A女(54歲)、合唱團團長B女(52歲,也是教會創始人的女兒)和另一名40多歲的女性教徒。遭害死的女高中生C(17歲)的母親(52歲)作為證人出庭。

死者的母親在庭上表示,「她們在我照顧不到的地方,近距離照顧了我的女兒,我很感激。」當被加害人的律師問到「從調查階段開始,妳就表示不希望這3人受到處罰,現在還是這個立場嗎?」她回答「是的」。

作為該教會的信徒,這名媽媽對自己患有躁鬱症的女兒,沒有將她送去醫院治療,而是送到教會去,有遺棄、放任的嫌疑,遭到起訴但未被羈押。死者的母親說,「女兒發作時我曾打119送她到醫院急診,也四處尋找可以讓她住院的醫院,但都被告知『她是未成年人所以不收』或是『無法立即讓她住院』,只能回家。」她還說,「從教會教徒那裡聽說,在精神病院裡會發生不好的事,也有可能遭到性侵。作為一個母親,如果把女兒送去精神病院卻發生這種情況,我會很心痛。」

她表示在把女兒送到教會的過程中,並非受到B女的指示或勸告。

在檢察官的詢問中,她曾經表示「因為我告訴B女我沒有地方可以讓女兒住,她就說願意照顧女兒並提供幫助,所以我非常感謝」。但在今天的庭審中她卻表示「記不清了」,推翻自己之前說過的話。

檢察官出示了她先前發給B女的簡訊,內容是「把兩個女兒再次託付給上帝感到很感恩」。但她解釋說「這不是發給B女的,而是內心把女兒託付給上帝的感受」。當檢察官再次問及是否是感謝B女願意照顧女兒,她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這起案件的第四次公開審理定於4日上午10點進行,屆時將對A女等人進行訊問。


A女等3人被指控從今年2月到5月15日期間,在仁川一間教會虐待當時居住在那裡的女高中生C女共26次,並殺害她。C女死時身上有大量瘀青,還腰椎骨折。

檢察官的起訴書指出,C女曾於2月14日向A女等人哀求「想逃離,寧願被送到精神病院」。

經調查,這些人將C女的手腳捆綁在背後,封住她的嘴、矇住她的眼睛,叫她在地下1樓到7樓的樓梯上走來走去長達1個小時。此外,還強迫C女在5天間不准睡覺,要她抄寫聖經。

C女在持續遭受虐待下,連大小便都無法自理,也沒辦法進食,但A女等人仍然反覆虐倒她,甚至還特地購買了老年痴呆患者用的約束帶綁住她。A女等人說「就當這次是最後一次,要好好對付她」。

不過,在12日舉行的第二次公開審理中,三人聲稱,她們把C女綁起來是「為了保護她免受於更大危險」,並稱「我們在教會一起生活,竭盡全力照顧她」。

C女於5月15日晚上8點左右,在教會吃飯時失去意識倒下,被119緊急送到醫院,但於隔日凌晨0點20分不治身亡,死因為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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