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谷殺人案」受害者尹姓男子(案發時39歲)在與加害人李恩海結婚後,領養了她的女兒,但尹姓男子被李恩海殺死後,死者的家屬提出了領養無效訴訟,領養也被法院判定為無效。
李恩海於2011年生下女兒後,那一年就跟尹姓男子交往了。兩人於2017年3月完成結婚登記。2018年6月,尹姓男子收養了李恩海的女兒。但再一年後,也就是2019年6月30日,死者尹姓男子在京畿加平郡一個溪谷內被害死。
李恩海涉嫌與情夫共謀,企圖獲得尹男的保險金,2019年6月30日他們強迫不會游泳的尹姓男子不穿救生衣跳入溪谷,眼看他溺水也不救他,造成他死亡。
而2019年2月和5月,她還煮了兩次河豚湯給死者吃,並在釣魚場將他推入水中企圖殺害。
去年9月,李恩海和情夫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30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屬指出,事前並不知道兒子已收養李恩海的女兒,並推測「李恩海為了繼承保險金等金錢利益才收養」。因此死者家屬才提出領養無效訴訟。他們跟李恩海的女兒並沒有接觸,小孩是由李恩海的媽媽在撫養。
宣判領養無效那天,死者的妹夫出席法庭。他表示,「這段期間岳母和妻子很痛苦,家人一直等著這個判決下來,期間不僅延期多次,連岳父都過世了。」他說,「雙方也不是什麼很好的關係,不希望影響到對方女兒的成長,希望各自好好過自己的人生。」
圖片來源:연합뉴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