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補習班老師性侵女學生,還拍攝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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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補習班老師對自己補習班的國中女學生進行40次的性侵,還製作影片,他在上訴審中被判處8年的有期徒刑。

光州高等法院濟州第一刑事部最近對被控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等罪名的30多歲A某作出上述判決,同時也命令其接受12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10年內禁止在與兒童、青少年、殘疾人有關的機構就業,並需公開個人 資訊5年。

A某去年7月至10月期間在某補習班擔任英文老師,在車內和旅館等地方對一名女學生進行了40多次性騷擾和性侵。此外,他還拍下與女學生的性行為畫面,製作兒童青少年性剝削影片。當時,這名女學生正正遭受校園暴力和家庭不和,情緒非常不穩定,A某對其表現出友善的態度,建立了信任關係。隨後,A某利用女學生對自己產生依賴傾向的情況,跟她發生了性關係。

上訴審法庭表示:『根據以威脅進行性暴力的量刑標準來看,一審的判斷是適當的刑期。』調查機關認為女學生受到A某的精神操控,才發生了性關係。當那名女學生試圖逃離A某的控制時,A某還用他拍下的性行為影片威脅她。一審過程時A某還說,『我沒有威脅她,我是真心喜歡她、跟她戀愛的。』不過他的主張並沒有被法官採納。

法官說,『被告將精神狀況不穩定的被害者孤立,再透過討好她、勸誘她再對她施壓,讓她沒辦法拒絕發生性關係。當被害者拒絕他的時候,他還會罵她、用權威壓制她來滿足自己的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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