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宗市發生了一件性侵案,被害人是一個國小女學生,加害人是今年還不到14歲的國中生。被害人的爸爸雖向警方報案,但因為這名加害人是還未滿14歲的觸法少年,並非刑法的處罰對象,最多只能判他做社會服務或送至少年院。世宗教育廳跟警方表示,目前已先向法院申請緊急令狀,將這名男學生委託給少年分類審查院監護。
警方說調查中的事件沒辦法公開,被害人的爸爸則在網路上說起了整起事件。他說,自己的女兒去年十月在社區的遊樂場,認識了住在附近的加害人,後來半年間他們一起在遊樂場玩了幾次,就越來越熟了,加害人會送被害人回家或去補習班。掌握到女童動線後,5月開始這名國中生就開始犯案了,他會在社區的大門前等下課回家的被害人,再跟她一起搭電梯到20樓,搭電梯的期間,會把手伸進被害女童的衣服裡撫摸她的胸部、身體跟下體,就算被害人反抗,他也會把她推到電梯角落犯案。他的犯罪行為在6月時被發現了,有居民聽到女童在電梯裡尖叫喊救命,後來電梯們打開看到在哭的女童以及逃跑的加害人,居民告訴女童父母這件事,加害人的罪行才浮出水面。
被害女童的爸爸問她,『為什麼不跟爸爸媽媽說呢?』女童說,『感覺自己會被他打或是被他殺,感覺都是自己的錯,所以沒辦法跟爸爸媽媽講。』女童跟警方說,『自己被侵犯的日子,回家就會躲到衣櫃裡想要忘記這件事。』
這名爸爸說,他連自己女兒遇到這種事都不知道,還對躲到衣櫃的女兒吼說叫她出來吃飯,看到警方調查報告寫的內容後心理受到很大的衝擊。但因為加害人是觸法少年,律師說沒辦法求更高的刑責,看到女兒連出門都在發抖的樣子只覺得很難過。希望加害人搬離開這附近,但是連這一點都辦不到,大概只能自己搬家離開這裡了。
世宗教育廳目前是要求開校園暴力委員會,校園暴力委員會中最高懲處的罰責是強制退學,但因為國中教育是義務教育,最高可能只能判他強制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