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播出的JTBC《事件班長》,講到一起2018年的事件。當時才高二的男學生A,有一天被30多歲的約聘女教師B約去吃晚餐。B女教師在餐間一直勸A男學生喝酒,吃完飯後也帶了他去MOTEL,這名學生說,當時他知道老師想幹嘛,但如果拒絕的話,很怕老師會在生活紀錄簿上寫下不好的東西,所以沒有辦法拒絕老師的要求。
B老師讓A學生先在MOTEL門口等她,因為未成年不能進出MOTEL,她先在櫃檯結帳後再把他帶了進去。
事情發生之後,A決定要跟女老師保持距離,不接她的任何聯絡,還換了電話號碼。但沒想到高三這名女老師又繼續教他,兩個人免不得要一直打照面。他說B老師不停跟其他老師說自己是問題學生,上課時間如果他有提問,老師會刻意不回答,或者是說他在妨礙老師上課,做一些讓他沒面子的行動。後來受到很大壓力的A學生試圖自殺,這件事才被他父母知道了。
他的父母跟老師要求要道歉,但老師拒絕對話,還提了辭職,就此離開學校。B老師提告說A學生強暴她,還說如果她拒絕的話就要在網路公開這些事,讓她沒辦法在社會上立足,不過後來男學生被判不起訴處分。但男學生因為一直處在創傷之下,他在2021年決定直接提告,但一年後沒有得到任何他想要的結果。後來檢方要求再次重啟調查,後來發現一個決定性的證據,就是女老師在去MOTEL之前有去領錢要付現。
法官表示,男學生的前後陳述都一致,也非常具體,但女教師的陳述很不自然,也有跟證據不符合的地方,無法讓人相信。因此判了一年刑期。後來檢方覺得量刑太輕,女教師覺得太重,因此選擇上訴,女教師在二審時說,『因為太害怕了才告他,很害怕人生就這樣完了。』也承認了所有罪行,被判一年刑期,緩刑兩年。不過女教師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向那位男學生道歉過。
圖片來源:연합뉴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