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未婚妻要求聘金而在韓國殺人搶錢的男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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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40多歲的男子在去年10/23凌晨2:57,在忠清南道牙山市的一條路上,掐死了70歲的計程車司機,並搶走了他1048萬韓幣的現金(約台幣26萬)。當天他在光州市先攔下了死者的計程車,並說自己要前往仁川機場,但路過牙山的時候犯下了此起兇殺案。

他本來是說他尿急要上廁所,叫死者停車讓他上廁所,接著就毆打並掐住死者的脖子,還拿到了他的手機跟手機圖形密碼,接著再用準備好的膠帶勒緊死者的脖子後把他丟在路邊,自己則是開著死者的計程車前往國際機場,死者倒在路邊三小時後才被人發現,發現時已死亡。

到機場後,這名男子從計程車上拿了48萬韓幣現金(約台幣1萬2),再從死者的手機裡轉了1000萬韓幣(25台幣左右)給自己,再搭機逃往泰國。不過他在11小時後,就被與韓國警方合作的泰國警方逮捕。

經過警方調查,這名男子的犯案理由是因為與他結婚登記的泰國妻子要求他給700萬韓幣的聘金(約台幣17萬5),他為了籌出這筆錢才犯下這起案件。

他在法庭上一直說自己沒有故意殺人,但一審時法院認為,這名男子一定知道,在已經失去意識的老人脖子纏上膠帶,還把他長時間遺棄,是可能會對生命造成危險的,因此判他30年有期徒刑。死者的女兒說,『他在爸爸已經昏迷的情況下,還把他口鼻堵住,讓他窒息,驗屍時父親臉上的痛苦現在還歷歷在目,殺人犯怎麼只判30年?』

他上訴後法院表示,『這名男子在接受調查時曾表示,雖然當時有意識到死者可能會死亡,但希望他活下來。』這表示在某種程度上他已預見了死亡的可能性,已構成。考慮到贓物已歸還給家屬,加上他一開始並沒有謀殺的計劃,雖然罪行極為嚴重,但一審的量刑也並非輕判,是合理的刑責。

圖片來源: 서울신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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