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友人集體性侵酒醉女性而被起訴的前 NCT 成員文泰一(31歲),被檢方求處有期徒刑7年。
18日,檢方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李賢京法官對文泰一及共犯李某、洪某等3人,各求處7年有期徒刑,並請求法院下達性暴力治療課程命令、資訊公開命令及10年就業限制命令。
檢方表示:「被告等人將素未謀面的外國觀光客帶走後集體性侵,事件情節極其嚴重,犯罪性質極其惡劣。」
在當天的公審中,文泰一與共犯們全數承認自己的嫌疑。當法院詢問文泰一是否承認起訴事實時,他回答:「全都承認。」
根據起訴內容,3人涉嫌於去年6月13日凌晨4點多,在首爾瑞草區盤浦洞李某的住處,性侵了醉酒失去意識的中國籍女性A某。
檢方指出,當天凌晨2點33分左右,文泰一等人在梨泰院偶遇A某。當A某喝得爛醉時,他們便將她載上計程車,帶往李某住處後犯案。隔日早晨,他們再將A某送上計程車送往其他地點。洪某還傳訊給李某說:「你出去幫她叫計程車,讓目的地顯示成其他地方。」
對此,檢方指出:「可見他們刻意利用被害人是外國人的身分,讓其無法記得犯罪地點,或讓警方難以追蹤。」
事後,A某向警方報案,首爾盤浦警察署經確認 CCTV 後確認了3名加害者的身分。李某與洪某於去年8月20日遞交自首書,文泰一則於同月28日提交。
對此,警方指出:「儘管他們遞交了名為『自首書』的文件,但這是警方歷經2個月追蹤、進行搜索後鎖定特定嫌犯身份的結果,是否可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自首》仍存疑。」
文泰一在最後陳述中表示:「對於給被害者造成的極大傷害,我感到深深的懊悔與歉意,也對所有因我覺得失望的人感到抱歉。」他低頭道歉說:「若法院願意給予寬恕,我將視之為人生最後的機會,今後會努力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盡我所能去生活。」
文泰一的一審宣判日定於下月(7月)10日下午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