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黃正音指為小三的無辜女性,說了對黃提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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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黃靜茵2016年跟李姓男子結婚,2017年生子,2020年時她向法院申請調解離婚,但當時他們在這過程中,更了解彼此的立場差異,也決定要繼續下去,後來又生了第二個兒子,不過目前第二次申請調解離婚。

4月時她曾在IG公開疑似老公小三的照片,還說『醜女啊!拜託趕快跟英敦結婚吧!離婚後再去曼谷玩不好嗎?』雖然後來她已刪掉文章,但文章及照片都已快速傳播出去,後來那名女性出來表示自己非常冤枉,因為她完全不知道黃正音的老公是誰,她們只是三個好友一起去曼谷玩,但黃正音卻把自己的身份公布在超過100萬追蹤者的社群網站上,讓她被網友攻擊、留惡評,雖然黃正音後來刪文也道歉了,但那些罵她的文章都還在。

後來這名女姓向黃正音提告防礙名譽,

而這名女子昨日也在自己IG上說,我們沒有達成和解的理由是,黃正音方將『承認有妨礙名譽的事實』這一條刪掉,還加上了如果被害人我本人有違反協議書內容的部份,需賠償黃正音兩倍和解金的調款。

她還說,『雖然新聞都說了我不是小三,但很多人仍然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為了未婚的我的未來,我需要完全脫離這個小三的污名,所以才對黃正音提告。黃正音說自己經濟狀況不好,所以和解金已經變成一半的金額,她說要分好幾次付款我也答應她了。她的經紀公司說我不願意跟他們碰面,還說我要求要兩倍的和解金,讓我很猶豫到底要不要跟他們碰面。說我是酒家女,還說了一些性騷擾言論的人,我真的有非跟他們見面不可的理由嗎?』

有些人說她是為了錢才對黃正音提告,她說,『說要錢是目的的人,如果你們遇到這種事會什麼都不做嗎?被說醜女就算了,還公開我的照片、IG帳號,還說我是賣春女,如果我真的是為了錢的話,根本不用管這些,直接跟他們和解拿錢就好了。早上起床一睜開眼就聽到全國民叫我小三,還說我在賣春,你們如果自己聽到這些話不知道會怎麼想?』

黃正音在跟先生調解離婚中,她也向先生提出了9億韓幣的民事訴訟賠償,她說是要向先生拿回她借給他的錢。

圖片來源: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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