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0 多歲的男性在醉酒狀態下駕車,把車輛開進大海,目前已被警方逮捕。
根據警方 2 日的消息,全南珍島警察署已立案調查一名 40 多歲的 A 先生,罪名是違反《道路交通法》(酒後駕車)。 A 先生涉嫌於當天凌晨 4 點 10 分左右,在全羅南道珍島郡臨澮面的一處碼頭,醉酒後駕駛自己的 SUV 車輛,直接墜入海中。
事故發生後,A 先生自行打開車窗逃脫,而且他未採取任何措施便離開了現場。接獲報案後出動的海洋警察,投入潛水人員搜索了車輛內部,確認車上沒有其他同乘人員。
隨後,接獲協助調查請求的警方展開搜索,並在附近的一處住宿內逮捕 A 先生。當時 A 先生的血液酒精濃度已超過吊銷駕照的標準。
警方推測 A 先生是因酒醉而未看清路況,目前正在調查確切的事故經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