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濟州西部警察署宣布,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肇事逃逸致傷)、違反道路交通法(無照駕駛)、違反出入境管理法(未攜帶護照)等罪名,逮捕並拘留了一名20多歲、來自蘇丹的難民A某。
據警方調查,A某於本月11日下午6點13分,在濟州市某處駕駛車輛時,越過中央線逆向,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然而,他並未採取任何應對措施,直接逃離了現場。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出動,並於事故發生約20分鐘後,在距離事故現場約1公里的地方發現了A某正在徘徊。
當警方要求A某出示身分證件時,他不僅拒絕配合,還試圖逃跑,最終被警方當場逮捕。
警方對A某進行了酒駕及毒品測試,結果皆為陰性,證實當時A某並未飲酒或吸毒。
據調查,A某是持難民身分的蘇丹籍外國人,2019年與家人一同入境韓國,目前持有至2026年3月的合法居留許可。
根據韓國《難民法》,獲得難民認證者可以參加韓國駕照考試,若符合條件,也可持外國駕照在韓國駕駛。然而,A某並無任何韓國駕照的取得紀錄,也未持有國外駕照。
警方強調:「我們將對外籍難民、非法滯留者等外國人涉及的交通犯罪採取強硬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