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兒園推倒同學造成牙齒斷裂的孩子,父母應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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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게티이미지

法院裁定,對於在幼兒園裡推倒同學,造成對方牙齒斷裂的4歲孩子,父母應負責賠償。

16日,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金再香法官宣判,針對A君的父母向B君父母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部分判決支持原告。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2月,當時4歲的A君在幼兒園洗手間跌倒,造成尖牙的末端折斷,並傷及下唇。當時的幼兒園老師詢問了A君和旁邊的B君,B君坦承說:「是我推的。」老師隨後聯絡了A君和B君的父母,並告知了事故的情況。

隨後,A君的父母於同年5月向法院提出了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賠償2000萬韓元給受傷的A君,並要求賠償夫妻各500萬韓元,共計3000萬韓元。

法官命令B君的父母支付「非A君及其父母要求的3000萬韓元,而是120萬韓元」作為賠償金,並要求「訴訟費用的90%由A君的父母負擔」。

他接著表示,「B君的父母並未否認其孩子造成此事故的事實」,並指出,「根據提交給幼兒園安全共濟會的報告,也認為此次事故是由B君的行為引起的」。

他強調,「當時B君只有4歲,無法承擔由自己行為造成的法律責任」,並解釋道,「根據民法,應由B君的父母負責賠償原告的損失」。

金法官認為A君父母最初要求的3000萬韓元賠償金過高,認為「因為A君的牙齒是乳牙,且後來並未發生變色或神經損傷,實際損失並不大」。

他接著指出,「事故發生後,B君的父母表達了道歉意願,並試圖準備賠償金來進行賠償」,並表示,「A君的父母拒絕了這一提議,並要求過高的賠償,最終提起訴訟」,考慮了這些情況最後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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