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地方法院李在元法官於13日宣布,對被控過失致死罪的A(30多歲)和其友人B(30多歲)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
這兩人因在2022年8月,於慶尚南道昌原市的一家汽車旅館,將成人感冒藥混入奶粉餵食給出生2個月的C男嬰吃,並讓其趴睡致死的罪名而被起訴。
經解剖A的兒子C男嬰後發現,感冒藥中的一種成分產生了毒性作用,讓他的鼻子和嘴巴同時被塞住而窒息死亡。
經調查,A等人因C男嬰哭鬧不睡覺,便在藥局購買成人感冒藥混入奶粉餵食。
當時,AB兩人及A的同居女友D、以及自己的孩子C男嬰四人一起住在汽車旅館。因C男嬰哭鬧不睡覺,B徵得A的同意後,將混有藥物的奶粉餵食給C男嬰。
因為C男嬰服藥後仍然哭鬧不停,B聽從A說的「讓他趴著睡」,便讓C男嬰趴著睡覺。
法庭表示:「如果被告們稍加注意,就不會導致C男嬰死亡,罪責非常重大」,「雖然在初期調查時隱瞞餵食感冒藥的事實,但考慮到他們承認犯罪並表示悔改等因素,所以判處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