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5年8個月中,乘客登機後在起飛前要求下機的「自願下機」案例接近3000件。
根據國土交通部的資料顯示,從2019年到今年8月,全國機場發生的下機案例共計2965件。其中,除了因飛機故障、延誤、取消航班等不可避免情況造成的非自願下機417件外,自願下機為2548件,佔總數的85.9%。
自願下機案例從2019年的401件,在2020年因新冠疫情導致航班減少而降至252件。隨後隨著航線重新開放,2021年增加到417件,2022年542件,去年523件,呈現增長趨勢。今年截至8月已發生413件。
其中以54.9%(1399件)「健康問題」佔最高比例。雖然也有「行程變更」(10.7%·273件)和「家人·親友去世」(5.6%·142件)等合理理由,但因「單純心情變化」而下機的案例也高達全體的15.3%(389件)。具體來說,大多數的人是因隨身物品遺失、與同行發生爭吵、對費用不滿等非緊急情況。
甚至還有狂熱粉絲為了看自己喜歡的藝人而買機票登機,然後在起飛前突然要求下機的案例。
根據航空安全法等規定,如果乘客在起飛前下機,航空公司必須將這種情況通知機場管理處。接著根據機場反恐安全對策協議會的判斷,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全面重新檢查機艙等。如果要全面重新檢查,不僅所有乘客都必須下機,隨身和託運行李也都必須取出,導致起飛延遲1-2小時以上。
今年7月,在日本東京羽田機場,一架即將起飛前往金浦的大韓航空客機上,就有一名乘客突然要求下機,導致起飛延遲約1小時,220名乘客受到影響。
廉泰英議員表示:「起飛前的自願下機會給其他乘客和航空公司造成巨大損失,因此有必要考慮要根據當時情況,讓乘客賠償損失的方案」,並說:「乘客也應該意識到這種行為是嚴重的航空安全威脅,除非是非常緊急的情況,否則應該避免這樣做。」
圖片來源:서울신문